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转发关于开展防火百日会战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2-12-20 15:19:55     作者/出处:科研     阅读次数:[]

校内各单位:

      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(2012)50号明电“关于开展2012-2013冬春防火百日会战”的通知精神和工作部署,学校决定2012年12月22日-2013年3月31日,在全校开展防火百日会战,着力整治各类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违规行为,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危害。确保学校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,确保重大活动和节假日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,确保不发生重大财产损失的火灾事故,确保不发生死亡的火灾事故,确保今冬明春防火安全形势的稳定。为实现防火百日会战的目标任务,就相关情况通知如下:

    一、整治重点

     1、消防安全责任制未落实问题;

     2、消防设施、消防标志等配置不符合国家(行业)标准问题;

     3、占用堵塞封闭消防疏散通道、安全出口问题;

     4、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用焊和私拉乱接电器线路问题;

     5、重点工种人员无证上岗和违反消防安全操作规程问题;

     6、违反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生产、储存、经营、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问题;

     7、未经审批违章装修和变更用途问题;

     8、违规私搭乱建隔断、库房及影响逃生、灭火救援问题;

     9、人员密集场所举办大型活动未落实防火措施问题;

     10、未制定灭火、应急疏散预案和未实施演练问题。

    二、责任措施

    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消防法律法规和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,从各自职能出发,各司其职,各负其责,紧密配合,扎扎实实地组织开展会战。各单位领导要认真履行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职责、工作职责和保障职责。负责制定会战方案并组织实施,加强自检自查、自改自管,消除各类火灾隐患和违规行为,并按照应急预案组织消防演练;各职能部门要按照“谁主管、谁负责”的原则,负责本系统防火会战的组织实施、隐患排查、隐患整改、消防责任落实和宣传教育培训工作;普教办要加强附属中小学、幼儿园的消防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工作,加强对中小学生的消防安全教育,重点落实幼儿园消防安全保障措施,做到万无一失;后勤处要制定重大消防安全隐患的整改计划,落实整改措施、整改时限和责任人;后勤集团要加强公用建筑消防设施的日常管理,对损坏的应急照明、疏散指示标志进行维修更换,完善消防标识设置工作;学校消防部门要依法开展消防督促检查指导,加强消防法律法规宣传培训工作,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。

    会战结束后,学校将对会战进行考核验收,认真总结会战的有关情况,对好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。

    三、工作要求

     1、各单位、各部门要加强防火百日会战的组织领导,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,认真抓好本单位、本部门的会战工作。

     2、各校区、各单位要召开动员部署会,认真学习传达学校防火百日会战的通知精神,研究制定会战方案,落实工作任务和保障措施。

     3、会战期间,各单位、各部门要结合冬防工作任务认真开展自检自查、自防自管工作,建立长效的工作机制。

    4、各单位、各部门要充分利用会战契机,加强对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,认真开展培训演练工作,进一步提高本单位、本部门消防安全“四个能力”和防控火灾的能力。

    5、严格落实值班值宿制度,加强重大节日和寒假期间的防火安全检查。重点要害部位要增加值班人员,做到死看死守,确保防火安全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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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2年12月20日